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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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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7232什么是编号?

是否起诉

一个两室一厅的房子,(我母亲的一室一厨,继父的一室,婚前财产)换来的,产权证的名字是我继父的,母亲生前做了一份遗嘱公证,去世之后属于我母亲的那一半房产由我来继承,现在我不知道应该怎么去做,来维护我自己的权益,请高人指教,我的想法是把房证分开,我一半我继父一半,这种情况能否成立?继父也有一个儿子,他们也做公证了继父去世后他的一半房子归他儿子所有,所以怕以后留下罗乱想尽快解决。

这个房子也涉及到一两年要动迁,我们也不想把房子买下来,也不想把房子卖掉,就想知道能不能分两个房证维护自己的权益。

和继父几次协商,办理产权共有证,继父和他的儿子不同意,说没有必要,也没有时间去办理,我们应该怎么处理这个问题?是否起诉?

起诉费谁来承担?我们起诉能不能赢?具体还需要什么费用?

咨询者:fa264009吉林
[咨询时间:2011-08-09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亚昆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
积分:4893
]
回答时间:2011-08-09 16:38
李亚昆
建议进行确权诉讼,即写明你妈妈享有房产的多少,你继父享有房产的多少。房屋产权证可以写明房屋共有的状况,应当将你妈妈的那部分加进去,这样将来遗嘱继承时,对你比较有利。根据你主张的具体数额收取诉讼费。起诉时,诉讼费由你先行交纳。确权诉讼,对方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可能最后全部由你承担。
孙喜春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5584435469
积分:14407
]
回答时间:2011-08-09 20:26
孙喜春
你的问题比较特殊,如不能协商解决,可以起诉解决,如需帮助,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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