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公去年1月给我购买一处新商品房,小区物业说房产证的办理日期目前还没消息,我准备9月份结婚,如果在我领取结婚证以后才办理房产证,这套房子是否还属于我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我现在去房产局办理公证,可以证明是我外公给我买的吗?房产公证我男朋友不到场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