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本人于三年前借给同村的居民二十二万元整,并当场打下借条,借息为三分,借期为半年。
不想,借款人于借期刚到四个多月的时候突发疾病死亡。
之后,向他的老婆多次讨要借款,拒付,没有结果。
没法,于去年下半年到当地法院起诉对方,年底判决,胜诉。
今年向法院申请执行,期间多次向法院提供对方的不动产证明,可至今没有结果。
请问,我该怎么办?????????这样的法律公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