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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能判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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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能判离婚吗?

我与妻子因感情不和至今已分居两年多,无小孩,她于2009年曾向法院起诉离婚,我当时没有答应,一审法院不判离婚,她上诉至中院后又撤诉。此后我们没有任何联系,我也不知道她人在哪里,今年3月中旬,我向她户口所在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因为她下落不明,法院在4月底进行公告送达。在立案后,我能够电话联系到她,但仍然不知她具体位置,她不肯离婚。法院于7月底进行第一次开庭,法官有3人,妻子本人没来,只委托律师代理说不同意离婚,我向法庭提交了分居满两年的证据,法官问我财产如何分割(我有一个房子和一辆车),我同意将房子分给她,车归我。法官决定择日进行第二次开庭。

我的问题如下:1、大概什么时间可以第二次开庭?

2、法官判离婚的几率有多高?

3、大概什么时间可以出判决书?

咨询者:fa263541广东
[咨询时间:2011-08-08
悬赏分:
解答数: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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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5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8-08 15:09
刘子若
你们的离婚案件适用的是普通程序审理,应当在六个月时间内审结。你们的夫妻感情基础已经彻底破裂,法院应当会判决离婚。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8-08 15:10
贾金勇
开庭时间,根据法院传票通知确定;
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会判离;
法院正式受理之日起,6个月内你应该能拿到判决书。
李亚昆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
积分:4893
]
回答时间:2011-08-08 15:12
李亚昆
简易程序的审限为三个月,普通程序的审限为六个月,从立案之日起算。
你具有分居两年以上的证明,并且有对方曾经起诉离婚的判决书,判离的几率是很大的。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8-08 15:23
陈晓云
1、二次开庭取决于法院与法官的安排。
2、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3、一般在审限内出判决,而审限取决于适用的程序。
普通程序的,一般应在立案后6个月内结案,但院长批准的,可延长6个月,还须延长的,须上一级法院批准。
张勇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18954058
积分:12311
]
回答时间:2011-08-09 07:58
张勇
具体您可以参考下面法律观点:
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
2,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
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一周内就可以办好。
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
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
5,财产方面一般是平分,若一方有过错,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6.若一方有家庭暴力,可认为这一方有过错,另一方可以要求有暴力者不分或少分财产,同时有暴力者在离婚时可以少分或不分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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