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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年度的,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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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6420什么是编号?

重复交纳“社会养老保险金”年度的,该如何处理?

本人今年60岁,在外地务工已交“职工社会养老保险”5年(2005-2010),现已失业在家。

去年在本镇又参加了“个人社会养老保险”,要求一次性补交13年(1998-2010),金额:19000元。

请问在外地参加的“职工社会养老保险”能不能转到本地,并把交费年数和金额加在“个人社会养老保险”上?

咨询者:fa263125山东
[咨询时间:2011-08-07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于家亮律师
[地区:山东-东营市
手机:13780766189
积分:9459
]
回答时间:2011-08-07 14:17
于家亮
具体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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