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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结婚两个月,双方发现性格不合,想离婚,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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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5969什么是编号?

您好,请问结婚两个月,双方发现性格不合,想离婚,可不可以?

您好,请问结婚两个月,女方怀孕三个月,双方发现性格不合,想离婚,可不可以?财产怎么分?孩子由谁抚养?

咨询者:fa262659山东
[咨询时间:2011-08-05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8-05 21:33
刘子若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张珂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3000000000
积分:781
]
回答时间:2011-08-05 23:36
张珂
孩子未出生,现在离婚不会涉及孩子的问题,只能在孩子出生后另行起诉。财产通常都是依法分割。女方在怀孕期间,男方一般不得提出离婚要求,但女方提出的则不受限制。
于家亮律师
[地区:山东-东营市
手机:13780766189
积分:9459
]
回答时间:2011-08-07 14:41
于家亮
女方可以起诉离婚,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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