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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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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5470什么是编号?

工伤四级

我于2006年因公受伤经有关部门鉴定为工伤四级,单位给了我一次性赔偿,于2010年3月办理了退休。

请问您;2006年至2010年单位要不要给我工资呢?

咨询者:fa262102湖北
[咨询时间:2011-08-04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李建成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301622545
积分:81555
]
回答时间:2011-08-04 15:42
李建成
可以按照原来的工资要求支付。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8-04 15:55
陈晓云
因构成四级伤残,如一次性赔偿不包括伤残津贴的,你可以要求06年至10年期间的伤残津贴。
吴荣克律师
[地区:湖南-永州市
手机:15074600747
积分:394
]
回答时间:2011-08-04 16:02
吴荣克
工伤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依规定应退出工作岗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和护理待遇,《工伤保险条例》并没有规定四级伤残职工没有退出岗位,应该领取什么待遇,如果你在工伤后在单位继续上班,为社会创造财富,精神应当予以鼓励,但是你也无法与健康身体的工作状态相比,单位可以酌情补助相应的工资待遇也是和合理的。
吴荣克律师于 2011-08-04 16:03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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