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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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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5297什么是编号?

劳动争议

2011年5月13日我请左三个小时假被告厂方辞退,但厂方只有口头说辞退,无写辞退书无签劳动合同有赔偿吗?(我是2009年6月1日入厂)。

咨询者:fa261889广东
[咨询时间:2011-08-04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涛律师
[地区:河北-廊坊市
手机:13582463338
积分:651
]
回答时间:2011-08-04 08:25
李涛
不能这样辞退,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8-04 09:10
陈晓云
1、只要能证明是厂方辞退,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辞退,你都有权单位支付赔偿金或要求继续上班。
2、赔偿金为2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工作时间每满一年支付本人一个月工资。
3、有争议的,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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