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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儿子在幼儿园里伤到小朋友了,我该承担多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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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儿子在幼儿园里伤到小朋友了,我该承担多少的责任.

小儿5岁11个月.事情发生14天了,22号星期五到幼儿园接宝宝,生活老师告诉我今天宝宝在写字的时候把坐他对面浩浩的眼睛用铅笔扎到了,经过是宝宝先写完作业,他就跟做他对面的浩浩玩闹,玩扔笔,就扔到浩浩眼睛了,我就问生活老师那浩浩伤得严重吗?还在幼儿园吗?生活老师说那浩浩已经接走了,事故是上午10点左右发生的,老师说她当时给浩浩用清水洗过,到下午放学时浩浩的眼睛也不红,老师也就没跟浩浩的家长说.等到星期一我送宝宝上学,班主任老师就告诉我星期五我宝宝扎伤的浩浩家长在园长办公室.说孩子星期六去医院检查了,浩浩的家长说挺严重的.当时我就去了园长办公室,.浩浩妈说去的是我们市里面最好的两个医院(眼科医院和第一人民医院)做的检查.第一人民医院的医生当时诊断的很严重,在黑眼球与白眼球交界处有芝麻粒大的铅笔末.说伤口当时没有及时进行冲洗,在24小时内伤口已经长合,要再进行冲洗就要动手术,动手术就要全麻.全麻会影响大脑,孩子还小.医院就给开了眼药水滴一个星期先观察一下.我跟浩浩妈那里了解了孩子的情况.我当时见意再换个医院检查一下,浩浩妈也同意了,在中医院医生结果检查是有铅末在里面,但问题不是太严重.等到星期三我们再次去到第一人民医院复查, 给浩浩做检查的是另一个医生,医生说浩浩 的眼睛里面的铅末在往外排,在显微镜下已经不明显了,也不会影响到他以后的视力.我们又再次找到第一次给浩浩鉴定的医生,医生给浩浩检查,检查结果也是问题不严重了.叫继续给孩子滴眼药水,滴到周六就停,等到下周一再来找主治医生检查一下.周末下午我打电话给浩浩妈说周一几点去第一人民医院复查,浩浩妈说他们决定不去人民医院了,在网上找到北京同仁医院,做检查,现在孩子做了几次检查心里已有抵触了,现在网上已挂好了号北京同仁医院的号,现检查结果还没出来…..现在我想了解的是我该承担多少责任..孩子的治疗费和去检查路途中的打车费该怎么承担.孩子在本市检查打车的费用花不了多少,但我不知道他们在去北京检查的车费还有住宿的费用都是在我们赔偿的范围内?如果要负担路费浩浩是由爷爷奶奶和一个家里的亲戚带去北京的,那他们的去北京的一切费用也在内吗?

这次事故是因为老师没有及时通时浩浩家长,而担务了治疗的最佳时间.我的责任是应该跟幼儿园5:5分担呢?还是幼儿园里的责任该多一点呢?请律师同志帮帮我吧!

咨询者:fa261531河南
[咨询时间:2011-08-0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芳芳律师
[地区:河南-郑州市
手机:13949022050
积分:626
]
回答时间:2011-08-03 11:25
李芳芳
浩浩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幼儿园受到伤害,根据侵权责任法幼儿园应当承担责任,除非其证明自己无过错。
丁光华律师
[地区:河南-濮阳市
手机:13137357799
积分:33144
]
回答时间:2011-08-03 19:51
丁光华
具体的责任比例应当根据过错程度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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