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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被购房者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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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4704什么是编号?

房产证被购房者拿走了

6月17号,我父母把我家一块宅基地(一块约3亩的地皮,以前盖过房屋,因时间过长倒塌了,现院中种有5、6百棵树)买给他人,当时写下一份协议,并且对方付了12000的定金!?(协议大致内容就是双方公平、自愿交易,房屋总价10万,已付定金12000,还有88000余款未付!此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达成协议不得反悔,如果反悔按定金的五倍赔偿!双方签字!)我父母与购买人口头协议15天为期付清余款,如果15天以后未付清可以再买于他人。

并且给购买人写了一张收到12000的收条,还把房产证也交给了他们!虽然口头协议说是15天,但当时购买人说20号就把未付的余款送来,可过了两三天了,购买人也没有把余款送来,电话也没人接,这让我父母很焦虑!我就他们担心的几个问题向您咨询下: 1:购买人把房产证拿走会对我们造成什么危害。

2:他们双方是口头协议15天付清余款!但没有立下字据,倘若15天以后购买人没有将我未付清的余款送来,我家是否可以再买于他人,会受那份协议的约束付五倍定金的赔款吗?

咨询者:fa261206新疆
[咨询时间:2011-08-02
悬赏分:
解答数:1]

最佳答案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8-02 16:14
陈晓云
1、由于并未过户,房屋所有权人仍是你父母,故如他们需要将房屋抵押、出售,都需要产权人,你父母的同意。 2、没有协议的,无又没有其他证据的,视为约定不明,双方应另行约定,达不成补充约定的,你家可以另卖他人。
能为您排忧解难,是我不懈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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