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做的是连带担保,那么债权人可以将你们做为共同的被告来诉讼。如果仅是一般担保,那么只有在对方行使诉权后无法得到满足,再要求你承担担保责任。查封并不代表着执行,债权人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可以申请法院并提供担保来申请对你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
李雪梅律师于 2011-08-01 16:32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我给人金融借款20万作了担保,现借款人"消失",其配偶在庭审时同意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现在继续在供电局上班.我现在房子被法院查封,房子金额远超20万.现在我的工资也被法院冻结了,请问这么做法院合法啊?我该采取什么措施进行反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