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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农村土地转让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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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3869什么是编号?

这样的农村土地转让协议有效吗?

手续内容是;姑姥陈廷针地,转让给李保荣灰桩以西一间地点,双方同意。

以人民币600元整成交,一次付清,永无缠绕。以人民币600元整成交,一次付清,永无缠绕证明人;张传华;出让人;陈廷针;接收人;李保荣;2003,9,18号。

补充说明:
现在协议中的当事人和公证人都已去世,这块地马上要被开发商收购,所以当事人的女儿以不知情为由说我们这份协议无效。初步的协商未果,她要去法院告,我想请问下这样的协议有效吗?我们是否可以现在去相关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咨询者:fa260282安徽
[咨询时间:2011-07-31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李亚昆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
积分:4893
]
回答时间:2011-07-31 16:08
李亚昆
土地转让应经发包方同意,并报发包方备案。相关手续及协议建议委托律师。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07-31 16:34
殷国丰
无效!
宋晓琼律师
[地区:安徽-马鞍山市
手机:18055563305
积分:5000
]
回答时间:2011-07-31 18:14
宋晓琼
如果是农村的土地,你们现在还是农村户口,这叫宅基地调换,是允许的,也就是转让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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