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上海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女方拒还彩礼

已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32924什么是编号?

女方拒还彩礼

我弟弟在网上认识的外地女孩同居两年后分手,分手半年后两人都没找到合适的对象就又合好了,女方说怕男方再把自己甩了就提出结婚,但是由于年龄不够只举行婚礼但是没有登记,男方给了女方三万元彩礼还有一万元订婚钱,三月后女方找理由提出分手但是不还彩礼怎么办?彩礼能要回来吗?女方说同居两年就是事实婚姻了彩礼不能反还了.

咨询者:fa259338上海
[咨询时间:2011-07-29
悬赏分:
解答数:2]

最佳答案

韦渊卿律师
[地区:上海-黄浦区
手机:13564445237
积分:5720
]
回答时间:2011-07-29 09:40
韦渊卿
如果有证据,可以通过起诉方式要求起返还,同居两年就是事实婚姻无任何法律依据. 本律师认为,此案的关键就是给彩礼和订婚钱的相关证据,既然最终女方不肯结婚登记,理应返还彩礼,否则就是不当得利了.
公司律师.,劳动律师,交通事故律师,房产律师.咨询免费!胜诉收费!败诉退费!

回答

1
丁龙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681902600
积分:1929
]
回答时间:2011-07-29 21:27
丁龙
你好,在法院释明后,如果对方不愿与你方补办结婚登记的,彩礼应当予以返还.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