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人有可能有责任,可能承担次要责任。
2、老人如果系退休人员,享受退休金的,可以不支付误工费。
3、没有造成伤残的,可以不支付精神安慰费。
4、如果不同意交警处理,可以打官司。
2、老人如果系退休人员,享受退休金的,可以不支付误工费。
3、没有造成伤残的,可以不支付精神安慰费。
4、如果不同意交警处理,可以打官司。
您好:我在今年9月26日早上上班时,我在二环正常行驶,用车镜子挂倒了一位71岁老人,因修路老人横穿马路,没有斑马线,前面60米就有过人天桥,,交警收了我的驾照及行驶证,我送老人去医院,检查为软组织受伤,骨头没问题,垫付100元医疗费,晚上老人家属要求去大医院检查,我又给老人家属1000元,第二天检查仍为软组织受伤,前几天,老人家属要说老人被单位返聘要为赔付老人一月误工费3600元,我没答应,现在他一把我高交警处理,我想问:
1,老人是否有责任?应该占多少?
2,误工费给不给?给多少?
3,精神安慰费给不给?
4,如果我不同意交警处理,打官司可以吗?谢谢,着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