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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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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1658什么是编号?

计划生育

我是四川省广安市人,我现在有两个孩子,我想咨询下现在第二胎还需要罚款吗?如果要罚款需要交多少钱?

咨询者:fa257878四川
[咨询时间:2011-07-25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孙阳升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540035859
积分:1435
]
回答时间:2011-07-25 20:27
孙阳升
您好,生二胎缴纳的是社会抚养费不是罚款,金额一般为3年工资。
严亨春律师
[地区:四川-达州市
手机:13547251888
积分:8879
]
回答时间:2011-07-26 07:39
严亨春
: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按照以下规定计征社会抚养费:(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再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6倍至8倍征收;(二)未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3倍至4倍征收;符合婚姻登记条件,在生育后3个月内补办婚姻登记手续的,免征社会抚养费;(三)有配偶者与他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按计征基数的9倍至10倍征收;(四)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和间隔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1倍征收;符合再生育的规定条件但未到间隔时间生育的,按计征基数的2倍征收;(五)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再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逐胎加倍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计征基数分别以子女出生上一年或者发现违法生育行为上一年农村人口所在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纯收入或者城镇人口所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超过部分按1倍至2倍征收。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一方是农村人口,另一方是城镇人口的,以城镇人口所在市上一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计征社会抚养费。不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以上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外,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该条规定了四川省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和计征基数,其中“计征基数”分别以子女出生上一年或者发现违法生育行为上一年农村人口所在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纯收入或者城镇人口所在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标准;收入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超过部分按1倍至2倍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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