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想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的。若就因和领导吵架公司就解雇你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你可以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的。至于保险,你离职的话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要求退还之前所缴纳的保险金。
我是在一家私营单位工作,2010年6月签的合同,合同期是5年,但是我手里没有劳动合同只有单位那里有一份。
在这一年中公司给我缴纳的是“三险”,2011年7月21日下午和领导闹矛盾他说让我走人的。
像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我还要不要写“辞职报告”,怎么才能正确的解除合同,保险要怎么办理??急急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