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达成家庭财产分割协议确定各自的出资及享有的份额为好.
父母自己交房租,是房管局的房,房本是姐姐名,弟弟有权利继承吗。
父母每月自己交房租,住的是房管局的房,供暖费是房本姐姐名字,所以是由姐姐单位给交,先父母住的二居是把原来家里的4间房,交给二嫂单位分房时换的,现在的二居室,房本原来是二嫂的名字,1997年姐姐想把房买了,把房本换成姐姐名字,其他三人不同意,跟姐姐要每人5万元,姐姐觉得买房花3万多,在拿出15万还得让父母先住不合算就没买有提出买房一事,但房管局有不卖了,一直到现在,目前户口有父母和因离婚的大哥三人,因父母90多岁了,作为弟弟大哥和二哥说过不要这房,现在就剩下姐、弟二人了,目前关系很好,谁能猜测到在父母百年后的2种情况,1、父母过世后将房卖掉,姐姐要不想给弟弟或意思或一下给一点怎办。
2、父母百年后房子不卖掉,弟弟如何维护的权利,得到应有的部分。
现在仍是姐姐的房本。现在仍是姐姐的房本3、陈父母都健在,现在把房本换成父母的名字,以后是否就会好些呢?谢谢律师指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