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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暴力殴打我致轻伤,已分居一年多,法院能判离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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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30942什么是编号?

夫暴力殴打我致轻伤,已分居一年多,法院能判离婚吗

我和丈夫因为感情不和,曾与去年3月份起诉离婚,后来考虑到孩子撤诉。

但去年11月份,丈夫用暴力殴打致我左眼眶骨骨折,鉴定为轻伤,当材料提交到检察院时,不忍心他被判刑,经调解我又撤诉,但撤诉后他对我仍然恶语相向。

我在外租房,他不管孩子,孩子跟我租房居住,丈夫也不给任何生活费,我现在又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法院会判离婚吗?我现在也没有能力聘请律师,到底该怎样主张自己的权利?恳请在帮忙之中给予回复,非常感谢!

咨询者:fa253757山东
[咨询时间:2011-07-2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1-07-23 15:16
吴君瑜
将家庭暴力致轻伤的证据提交到法院,可能会判离。
李大兴律师
[地区:海南-海口市
手机:13876695316
积分:2025
]
回答时间:2011-07-23 15:23
李大兴
家庭暴力致轻伤,是《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得必须判离的五种情况之一,只要你提供相关的证据,法院会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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