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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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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交通事故

司机酒后驾车,无证驾驶,车速在90迈以上,在交通局门口10米远的地方跟一辆大货车追尾,货车没开双闪灯,11点55分出事,副驾驶和后座的一位死亡。

后座左右两人只是擦破点皮。后座左右两人只是擦破点皮凌晨12点20分司机的家属到了现场。

中午12点半,交通局的人才通知死亡家属到殡仪馆认人。

当时我弟弟身上带有手机和身份证。当时我弟弟身上带有手机和身份证副驾驶也带有手机。

询问后座位人,人家都说.当时昏迷了,醒来之后他两就死了。

到了殡仪馆,人家说是内脏破裂,内出血死亡。到了殡仪馆,人家说是内脏破裂,内出血死亡我弟弟年龄19岁,副驾驶20岁。

我想问的是,交通局过了12个小时以后才通知死亡家属,这犯法吗?为什么司机的家属过了20分就到现场了,我们过了12个小时才得到通知。

这属于故意杀人罪吗?跪求哪位强人帮忙。

补充说明:
车主说赔偿30万。但是交通局12小时以后才通知的死亡家属。而车主家属过了20分就到现场了。我很怀疑我的弟弟当时死了没有。而是他们故意害死的。买通交通局的人。和知情人。
咨询者:fa256394山西
[咨询时间:2011-07-22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赵英菊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3081128785
积分:18521
]
回答时间:2011-07-22 07:02
赵英菊
不属于故意杀人,这只是以其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要求责任方承担秘书长任,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还可以要求追究刑事责任。
陈晓云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810012526
积分:364502
]
回答时间:2011-07-22 09:11
陈晓云
1、应当不属于故意杀人,如对方是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对方涉嫌交通肇事罪。
2、由于造成2人死亡,按法律规定,量刑为三年以上至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对方应赔偿死者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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