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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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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995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赔偿

2009年3月份,我驾车与一三轮摩托车相撞,将对方撞伤。

事后,被判负70%责任,伤者负30%责任

车辆入的全险

主要争议是: 伤者提供的医疗费用发票,条据,

其中有一部分被保险公司审核为 不合理用药

对于这一部分不合理用药 保险公司不赔偿 应不应该由我来承担赔偿?多谢!急盼回复!

咨询者:fa106689湖北
[咨询时间:2009-10-12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曾小明律师
[地区:广西-玉林市
手机:13807757347
积分:201
]
回答时间:2009-10-12 09:57
曾小明
与事故无关的不合理用药,保险公司不赔,你也不用赔!
刘家人律师
[地区:河南-南阳市
手机:13598216005
积分:5676
]
回答时间:2009-10-12 09:57
刘家人
1 。你应该赔偿,比例是7.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10-12 10:17
苏村野
你好!律师解答如下:商业险理赔是在你向对方赔付后,才会理赔,你可以申请鉴定用药是否合理,确定后,可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返还不合理的费用。
林勇柱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600929106
积分:1084
]
回答时间:2009-10-12 10:38
林勇柱
与交通事故损害无关的医疗费用可以拒绝赔偿
姚习洪律师
[地区:湖北-武汉市
手机:18672816800
积分:308
]
回答时间:2009-10-19 17:12
姚习洪
你可以不理他,由法院判决。然后再以此找保险公司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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