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对方外遇的证据,共同财产的相关证据证材,准备诉状。
律师,您好!我结婚11年,育有孩子一名,今年9月底将满10岁。
我丈夫于2006年年底被我发现有外遇,之后几年也连续几次被我发现再有外遇,并且他也亲口承认,因此夫妻感情受到很大影响,从2007年开始至今没有再过夫妻生活。
丈夫更于前年擅自离家与我分居至今超过两年,期间偶尔回家吃饭但从不在家过夜,并对我视若无睹实施冷暴力,对我的精神造成极大困扰。
丈夫在婚后一直没有负担家庭开支,包括孩子的教育费用。
而我一直在家里与公婆及孩子同住,感情融洽,有稳定工作,也负责家里的部分开支。
丈夫名下有一套房子,是在婚后买的,没有房贷;有汽车一辆。
现在我想跟他离婚,我想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和房产,同时要求精神赔偿,如果我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话,我应该做好什么准备?速复为盼,非常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