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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这样做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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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906什么是编号?

村委会这样做对吗?

我们相邻五个行政村的土地全被征用。我们相邻五个行政村的土地全被征用2009年元月31日,我村每人分征地补偿款6.5万元。

当时村委会宣布的最后截止时间为元月24日零点整。

我家宝宝生于元月23日。我家宝宝生于元月23日由于医院有新生儿出生五日后才开给《出生医学证明》的院规,我给村委会做了汇报。

在我的努力争取下,元月25日,拿到了证明,报上了户籍。

然而,村干部却以集体研究决定为名,不分给我家宝宝征地补偿款。

理由是,我家宝宝的户籍申报,已超过元月24日。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村以前,和四个邻村的现在,分钱分房等,对新生儿的资格确认,历来以新生儿的出生时间为准,对迁移户籍才以申报日期为准。

在村委会提供的分配方案上,也并未显示记录他们“集体研究决定”的新规定。

请问律师:村委会这样做对吗?还是医院也有责任?谢谢!

咨询者:lishouxi...山东
[咨询时间:2009-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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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5]

最佳答案

刘家人律师
[地区:河南-南阳市
手机:13598216005
积分:5676
]
回答时间:2009-10-10 09:06
刘家人
1.村委会作法不妥。2.应以实际出生时间为准。3.医院没有责任。

回答

4
吴远国律师
[地区:重庆-万州区
手机:
积分:22257
]
回答时间:2009-10-10 08:25
吴远国
村委会的做法是不对的.要结合相关的证据证明.村委会的集体研究是不能剥夺村民的资格的.
唐康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554314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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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答时间:2009-10-10 08:52
唐康
村委会的做法不对。医院没有责任。http://cooperate.fabao365.com/compete/articleinfo.php?id=38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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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时间:2009-10-10 09:14
李翠英
应以新生儿的出生时间为准。
夏俊峰律师
[地区:河北-邯郸市
手机:15832089946
积分:541
]
回答时间:2009-10-10 09:38
夏俊峰
村委会的做法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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