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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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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8738什么是编号?

离婚问题

我丈夫在外地做生意近十年,我一个人在家照顾孩子,在两年前孩子就要考大学的时候,他告诉我他已经在外面和一个小他20岁的女孩已经同居近半年了,要和我离婚,我当时没有准备,再加上孩子要考大学,就没同意。

经过一年的自我调整,我同意和他离婚,并且我们拟订了离婚协议,他也在上面签字了,可由于他在外地,我一再催他去办理离婚,他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结果一直没有办理。

后来我再催他,他又说不想离,说早晚要和那个女孩分开。

到现在他们在一起同居已经近三年了,我再次提出离婚,他说他生意赔了,有100万欠款,如果离婚我就要承担50万的债务,签离婚协议的时候他还没有债务,请问我们之前签的带有他签字的离婚协议还有效吗?离婚我需要为他承担一半的债务吗?另外我如果告他们重婚罪,对离婚的财产分割有什么帮助吗?敬请律师们给我法律帮助为盼,谢谢!

补充说明:
谢谢赵律师的解答,还想请问一下如果重婚罪成立,他们俩会判刑吗?
咨询者:fa254574辽宁
[咨询时间:2011-07-18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赵东昌律师
[地区:河南-商丘市
手机:13569305805
积分:969
]
回答时间:2011-07-18 06:32
赵东昌
你们之前签的协议是有效的。如果他做生意的收入并没有用于家庭,其欠债是他个人的,与你无关,你不需承担他的债务。如果你丈夫与别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你们又有结婚证的话,他已构成重婚罪。这样的话你有权提出损害赔偿,并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因你丈夫有过错。最好在当地请个律师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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