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发生医疗纠纷以后我们及时封存了病历,案子起诉以后当被我们发现封存的病历里没有医嘱单和重要的化验单时,院方又要重新提供,重新提供的医嘱单和化验报告单明显造假,我们当然不认可,请问对于这样一份没有医嘱单的病历资料,医学会还会组织专家鉴定吗?法律依据是什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