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妻子以及他们的儿子理应继承死者生前的财产。
但当他们要求办理房产转移登记手续时,负责手续办理事宜的广西梧州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却告知要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
然而,面对2万多元的公证费、评估费,母亲王娜和儿子俞灵选择了诉讼维权,他们把市建委告上法庭,要求立即办理房屋转移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