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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摔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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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8174什么是编号?

学生摔伤

我们是一个山西农村学校,因为村里赶庙会要占学校唱戏,学校临时调整周日上了一天,那天中午有个5年级的学生1点就到了学校,学校规定1点半到校,自己玩耍从三楼楼梯护栏掉到二楼,头部受伤,住院治疗20多天在医院花费18000,医院合作医疗报销5000,他自己入得平安保险报了3000,现在他要求再赔偿剩下的费用及营养费等共计17000,并要求学校承诺三年内他孩子有其他问题 学校还必须承担, 请问学校有过错吗 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啊。

咨询者:fa253924山西
[咨询时间:2011-07-16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倪振杨律师
[地区:浙江-金华市
手机:13566782836
积分:47458
]
回答时间:2011-07-16 08:46
倪振杨
要求到校时间不等于不可以提前到校!
学校有责任赔偿!
法律依据是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九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7-16 08:46
魏国鹏
学校无明显过错,只需承担一半的责任,其余一半的责任由受害的一方自行承担。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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