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堂姐借了我六万块钱,分两次借的,借条都写着2010年7月31日前归还,可到期没还,2011年5月之前每月都会汇过来2000元利息,从6月开始就中断了,找她要钱总是推脱,态度越发强硬,我想在借条有效期内去法院起诉她,应该怎样个流程啊,她这期间所付给的利息算不算借款的一部分?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