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楼上一套房改为三套房,客厅楼板无梁柱,却用砖块砌墙隔成三间,厨房改为厕所,阳台改为厨房,我发现后报告物业,一再交涉侧所已拆,但防水层已遭到严重破坏,原厨房位置又改为两个厨房,其中一个地面高出10公分左右,阳台灶台未拆,但楼上说不会再使用,只是拿来放东西,客厅的砌墙却不肯拆。
我已上报房管局建设局城管,也有下来查看,说违规是违规,却没有办法来拆除。
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