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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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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717什么是编号?

未婚先孕

未婚先孕,寻求解决方式,希望各位法律界人士给些意见,谢谢!

情况如下,男:21周岁黄某 ,女22周岁蔡某,两未婚的学生。

两人于2009年9月13日生了一个女儿,双方都在未通知各自的父母,直到孩子的出世。现在,现在两人之间的感情又不和了,黄某不想和蔡某一起生活,在处理这孩子的问题上存在了分歧。

1.若黄某抱回家抚养,蔡某是否也具备有给付抚养费的义务呢?仍然是否具备监护孩子成长至成年的义务呢?

2.无论任何一方抚养孩子,因为是未婚先孕,此情况受到法律的保护吗?他们之间应该存在婚姻吗?

3.现在黄某只想尽抚养孩子的义务,带回家抚养,不与蔡某在以后的生活和婚姻上有任何的关联,能否这样做,是否会到法律的约束呢?或者各位专家有什么好的建议呢?

咨询者:fa106191广东
[咨询时间:2009-10-04
悬赏分:
解答数:7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7
席公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01014007
积分:6647
]
回答时间:2009-10-04 12:53
席公民
无论有无婚姻关系, 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一方带孩子,另一方有付抚养费的义务。孩子以及孩子的生父母与孩子的关系均受法律保护。黄某抚养孩子可以,不要对方付费也可以,但是不能拒绝对方探望孩子。也不影响孩子成年以后对另一方尽赡养义务。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10-04 16:52
苏村野
你好!因无合法婚姻关系,法律将不会保护。就会带来很多问题,双方能心平气和协商一致固然好,否则,若男方不认可该孩子是自己的,就很麻烦!
陈学增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146075091
积分:6544
]
回答时间:2009-10-04 17:19
陈学增
您应即刻与蔡达成一份协议,让他承认孩子确系其子。因为人生多坎坷,很难说将来孩子需要什么花费,您可能会承担,也可能无力承担,为了孩子,不要意气用事。
刘家人律师
[地区:河南-南阳市
手机:13598216005
积分:5676
]
回答时间:2009-10-06 08:40
刘家人
1属于非法同居。2.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3.有给付孩子抚育费的责任。4.不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5.你们分手。
熊世松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5818390007
积分:10987
]
回答时间:2009-10-09 16:38
熊世松
你们双方都有抚养义务
李红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009422535
积分:10348
]
回答时间:2009-10-16 10:51
李红伟
您好:
未登记结婚,不受法律保护 ,二人不存在婚姻关系,父母都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建议好好与对方协商解决此事。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0-17 10:27
魏国鹏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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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教育报》特邀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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