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我和几个朋友一起合伙开了一家服装加工厂,现服装加工厂生意不好!已经面临倒闭了!但我还欠几家材料供应商的钱,最多的一家欠了6万多,我现在厂倒闭了,钱还不上,请问我现在如果人走了,打电话给几个供应商告诉他们我破产了,叫他们到厂里来核算一下所剩的资产拍卖了分一下,不够的给他们打欠条,这样算不算违法!会不会招徕官司!如果后期我这个钱还不上了又会怎么样呢?有没有好心人士帮我解答一下好吗?我现在到底因该怎么办?我现在已经没有钱偿还这笔债了,总共加起来欠了20多万!如果就这样悄悄的离开了,以后赚了钱在还给他们,我会不会又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呢?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