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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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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673什么是编号?

劳动权力

进厂也没有签合同只是口头协议,《老板说要在这里做到年底才可以走,我说中途有事就要辞工。

每天十个小时,超过十小时算加班。每天十个小时,超过十小时算加班》从进厂到现在有六个月了,中途请了两个月的假,现在我想离开这里老板说;只能给我几百元让我走。

怎么终结口头协议啊?...我说要用法律解决,现在老板一分钱也不给,说我不讲信誉。

后来老板不承认我说的中途辞工,也没有证据可证明。

我想打一场官司又没钱请律师。我想打一场官司又没钱请律师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fa106092河北
[咨询时间:2009-10-02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刘东斌律师
[地区:山东-烟台市
手机:15306386366
积分:1341
]
回答时间:2009-10-02 21:49
刘东斌
你应当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你的合法权益。自2008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是口头劳动合同可以替代的。你完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诉,以保护合法权益。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10-02 23:03
苏村野
你好!根据你的叙述,律师作如下解答:1、口头协议无所谓终结不终结,因为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只要有协议一方不认可,该所谓的“口头协议”就不会生效的。2、你自在该企业用工之日起已与企业建立起劳动关系,可先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单位的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如违法加班、拖欠工资、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等,亦可直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诉,劳动仲裁是不收费的。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09-10-17 10:11
魏国鹏
北京魏国鹏律师 免费咨询电话:13121048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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