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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证年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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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6409什么是编号?

土地使用证年限问题

开发商开发的同一期楼盘,有两个小区,2007年11月签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土地使用年限一栏是空白.后面括号注明按国家规定以办证为准.2008年4月签借款合同,2008年10月颁发土地证我们才看到年限只有38年,而同时买房的对面小区的业主就是70年.我们小区的业主找了政府,政府让我们走法律途径起诉开发商补交30年的土地转让费后续期,可小区是有个律师说我们的抵押合同上明确写明了地块使用年限,我们是签了字的,我们的官司打不赢.但我认为此合同签定时间是2008年12月,开发商仍然欺骗了我们.请各位专家为我们支支招.多谢了!

咨询者:fa246204四川
[咨询时间:2011-07-1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吴远国律师
[地区:重庆-万州区
手机:
积分:22259
]
回答时间:2011-07-11 22:33
吴远国
土地管理法规定: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为70年
李国蓓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93166672
积分:4784
]
回答时间:2011-07-11 22:37
李国蓓
开发商没有明确告知剩余土地使用权期限有过错,且足以影响买方是否决定购买,可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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