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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才三个月大,我要争夺孩子的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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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564什么是编号?

我的孩子才三个月大,我要争夺孩子的抚养

家庭暴力性格不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三个月大的孩子,我要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他是公务员,我向法院申请离婚,孩子会判给我吗。

咨询者:fa105952湖北
[咨询时间:2009-09-29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09-29 16:05
苏村野
这么大的孩子原则上是会判给母亲抚养的。
刘家人律师
[地区:河南-南阳市
手机:13598216005
积分:5676
]
回答时间:2009-09-29 16:36
刘家人
一定会判决归你抚育。孩正在哺乳期内。法定条件。
律师
[地区:
手机:
积分:814
]
回答时间:2009-09-29 19:00
小孩判给你机率较大,我的电话13093227232
姚习洪律师
[地区:湖北-武汉市
手机:18672816800
积分:308
]
回答时间:2009-10-08 18:44
姚习洪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孩子判给你的可能性非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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