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物业公司给出的停车位价格(明显高于北京市政府公布的收费价格标准)和立体停车位的安全隐患等诸多问题,我们小区的很多业主都暂时未购买停车位,等待着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可是今天物业贴出通知,2009年10月10日还未购买车位的业主不准开车进入小区。
物业的决定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