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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情况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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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5518什么是编号?

我的情况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您好:

我在驾驶公交车运行时,和一骑自行车的男子发生轻微刮擦,并未对其造成伤害。

当时我把车停下后并未下车,对方却和其19岁得儿子强行打开我公交车的后门上来先动手打我。

我在和其打斗过程中用一铁棒打伤了该男子。我在和其打斗过程中用一铁棒打伤了该男子后经鉴定为轻伤。

请问我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咨询者:fa251270甘肃
[咨询时间:2011-07-08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李海明律师
[地区:甘肃-兰州市
手机:13919447096
积分:1391
]
回答时间:2011-07-09 10:01
李海明
对方先动手只能说明其有过错,你的行为应不属于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

回答

2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07-08 18:57
殷国丰
属于正当防卫
李佳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5101031230
积分:7661
]
回答时间:2011-07-08 19:01
李佳
取决于对方侵害你的程度和方式。具体情况具体判断,可能属于正当防卫。但也不排除防卫过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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