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安徽法律咨询 > 房产纠纷 > 

延期交房与赔款问题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24064什么是编号?

延期交房与赔款问题

您好:

请问下,购买的住房,原应2010年9月交房,但开发商因各种原因,至今(2011年7月)仍未向购房者交房。

购房合同中写明,继续履行合同的,自合同交付日期第二天起直至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三。

那么如果继续拖延交付日期,并以各种理由拒绝赔偿时,我们应该怎么做。我们应该怎样要求赔偿?

谢谢

咨询者:fa249666安徽
[咨询时间:2011-07-05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7-05 10:23
贾金勇
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协商无果,起诉处理。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7-05 11:06
魏国鹏
如果开发商继续拖延交付日期,并以各种理由拒绝赔偿时,你们有权起诉解决,法律依据是《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卢佩伟律师
[地区:安徽-蚌埠市
手机:13955280505
积分:6003
]
回答时间:2011-07-05 15:23
卢佩伟
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建议委托律师介入解决。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