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农民
几年前,我与某村委会签了一份承包合同,合同约定承包款分三次给清,签合同时给一部分,2007年12月份交1000元,2007年我去村委会交钱,不是村长不在就是会计不在,当时只有村委会的现金在,所以一直未交上1000元承包款,现在村里以我违约为由,把池塘又承包给别人。
合同上并没有违约责任。合同上并没有违约责任我能把池塘要回来吗?我应该怎么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