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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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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3327什么是编号?

关于工伤咨询

我丈夫是一家私企聘请的厂长,负责日常所有事务的管理,包括生产、采购、质量、营销等等,平时工作很忙,周六、周日经常加班。

现在,在加班期间(周六),突发脑溢血,目前正在医院抢救,时间已超过15天,以后生活可能无法自理,私企的老板答应医疗费由他承担(平时交医疗保险),我丈夫年纪还轻,只有38周岁。

像他这种情况,能否算因工作原因而造成的工伤,从而获得工伤赔偿,谢谢!

咨询者:fa248895江苏
[咨询时间:2011-07-03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向鹏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916958923
积分:17734
]
回答时间:2011-07-03 09:50
向鹏
您好!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视同工伤。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1-07-03 09:50
殷国丰
不属于工伤,不能获得工伤赔偿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1-07-03 10:34
牛国荣
不属于工伤,但医疗费用应由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路光亮律师
[地区:江苏-盐城市
手机:13851063183
积分:9072
]
回答时间:2011-07-05 09:00
路光亮
不能,但是可以要求单位提供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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