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视同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视同工伤。
我丈夫是一家私企聘请的厂长,负责日常所有事务的管理,包括生产、采购、质量、营销等等,平时工作很忙,周六、周日经常加班。
现在,在加班期间(周六),突发脑溢血,目前正在医院抢救,时间已超过15天,以后生活可能无法自理,私企的老板答应医疗费由他承担(平时交医疗保险),我丈夫年纪还轻,只有38周岁。
像他这种情况,能否算因工作原因而造成的工伤,从而获得工伤赔偿,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