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登记时是用的一个身份证和户口本,结婚后又在另一个地方安了一个户口和身份证,协议离婚书上写的是第一个身份证号码,随后对方又注销了第一个户口,对方在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写的是第二个户口上的身份证,这样是有效的离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