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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使用权买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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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2921什么是编号?

房屋使用权买卖纠纷

我08年通过中介购买一处房屋使用权且已在房管部门办好手续过户到我名下,近日原房主告知其上一个房主将其及我告上法院,上一个房主称原房主通过欺诈手段从他处购买的房屋使用权,要求返还房屋使用权,法院会怎么判?会判我返还吗?(该处房屋即将拆迁)。

咨询者:fa248473北京
[咨询时间:2011-07-01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1-07-01 22:33
刘子若
你是善意受让人,你购买取得房屋的行为合法,不应当让你返还房屋。
田军律师
[地区:北京-西城区
手机:13141233918
积分:4497
]
回答时间:2011-07-02 07:43
田军
需要看具体案情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1-07-02 20:37
牛国荣
你不知情且支付合理价格购买的情况下,不需要你返还房屋的。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1-07-03 15:11
郭军
你好!

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等价购买的行为属于善意取得,因此你不需要返还房屋,具体细节建议你电话咨询或者当面咨询,以帮助分析。
免费咨询电话:13269016316
北京资深律师团队 郭军律师
张淑霞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552257863
积分:338
]
回答时间:2011-07-03 19:49
张淑霞
如果房产证在你手,你是善意第三人,不会判决你返还,具体可咨询法治进行时张淑霞律师:13552257863
QQ:313540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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