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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财产分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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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277什么是编号?

关于离婚财产分配问题

结婚前我问买有一套两室两厅的住房,是他们家负的首付款,贷款代理八万五,是以我的名义贷的,如果离婚后房子是共同财产的话应该怎么分配,如果一人一半那应该按买房时的价位还是按现在的价位,是要房上算还是要钱上算。

咨询者:fa105505河南
[咨询时间:200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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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6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9
]
回答时间:2009-09-24 17:47
李翠英
共同财产分割应按现价分割。
吴远国律师
[地区:重庆-万州区
手机:
积分:22257
]
回答时间:2009-09-24 17:58
吴远国
你的房产在分割时本着不损害使用效能的情况下,由法官根据双方及子女的实际情况确定,如分得住房一方应按现行市价补偿未分得住房一方.
林勇柱律师
[地区:福建-厦门市
手机:13600929106
积分:1084
]
回答时间:2009-09-24 18:47
林勇柱
房产证上如果是夫妻双方的名字,则为共同财产,按房屋的现价分割,由取得房屋的一方补偿给另一方;若都不想居住,可拍买,然后分割房款
聂本勇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269611099
积分:1261
]
回答时间:2009-09-24 22:15
聂本勇
1、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你们一人一半。
2、房屋价格按现有市价进行评估,或你们协商达成一致协议。
3、如果你的贷款还没有还完,房屋所有权一般会判决给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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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远军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13658070317
积分:35032
]
回答时间:2009-09-25 06:55
喻远军
结婚登记后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有财产范围。
陈芳律师
[地区:江苏-南通市
手机:
积分:871
]
回答时间:2009-09-25 08:15
陈芳
不知是何时办的房产证,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还的贷为共同财产依法分割,作价时应按现在的价位为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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