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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生完孩子10天后补办的结婚登记证,我们是初婚第一胎,有相关的罚款条例吗?去给孩子落户口的时候说是需要按照计划外的罚款,请问需要交多少呢?

咨询者:fa247737山东
[咨询时间:2011-06-30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徐进明律师
[地区:黑龙江-大庆市
手机:13159837500
积分:3778
]
回答时间:2011-06-30 09:23
徐进明
根据你所在的省《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对符合法定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自生育之日起六十日内补办结婚登记;逾期未补办的,按照第四十二条规定的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所以你无须交罚款,只要补办结婚登记即可。

来自《法邦网》徐进明律师解答,请对徐律师解答进行评价,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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