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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正常赔付,不满意法院调解结果,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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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214什么是编号?

索取正常赔付,不满意法院调解结果,我该怎么办?

今年3月份,我在公交车上因急刹车将腿严重磕伤,送入医院,缝合九针。

以致不能正常工作,休假21天。以致不能正常工作,休假21天我向公交公司索赔,对方尽管口头答应,却迟迟不予解决,并且事件有关负责人态度极其恶劣。

对方声称,对我因伤而造成的误工费,换药费及交通费一律不予赔付,只付给医疗费用以及800元的“补偿”。

我因为不满意对方提出的如此无礼的赔付结果而不肯接受,公交公司在与我协商过程中态度恶劣,甚至曾经对我恶言相加,迟迟因各种理由不予赔付,对我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

因此,我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将此事交给法院进行调节,法官调解的结果却令我大为吃惊:也没有误工费。

这令我不能接受。这令我不能接受我该怎么办?

补充说明:
能否索取精神损失费?
咨询者:fa105413陕西
[咨询时间:2009-09-2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陈学增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146075091
积分:6544
]
回答时间:2009-09-23 16:44
陈学增
只要没在调解书签字,既无效,请法院判决。判决不服,上诉。
李红伟律师
[地区:辽宁-大连市
手机:13009422535
积分:10348
]
回答时间:2009-09-25 16:59
李红伟
您好:
如果您不满意法院的调解结果,不在调解书上签字就无效,请求法院作出判决,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您还可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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