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黑龙江法律咨询 > 劳动纠纷 > 

起诉有规定的期限吗?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12198什么是编号?

起诉有规定的期限吗?

老师您好!我想咨询个问题,我是一个做家装装修的,我在为顾客家工作时,不慎将胳膊摔断了,请问房主是有连带责任的是吗?但是现在房主拒绝承担他的责任,请问我是可以起诉他的对吗?来维护我的权益,可是现在据我胳膊摔断已有52天,我的胳膊还没有好转,房主却拒接我电话,我先在起诉他在时间上有没有什么限制呢??????

咨询者:fa105376黑龙江
[咨询时间:2009-09-23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苏村野律师
[地区:山东-威海市
手机:15666310909
积分:18771
]
回答时间:2009-09-23 10:37
苏村野
你本身是受雇于家装公司,还是受雇于顾客,前一种情况,是家装公司承揽的工作,你的伤害应找公司,顾客不承担责任,后一种情况,你与顾客形成雇佣关系,顾客承担责任。人身损害起诉的诉讼时效为从伤害之日起一年。你要注意!
陈学增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146075091
积分:6544
]
回答时间:2009-09-23 11:59
陈学增
您若是在装修公司打工受伤,属工伤。您若是无照个体,您与客户是一种劳务法律关系。定作方付您的各种费用应包括可能发生的工作伤害医疗费用。
薛建强律师
[地区:黑龙江-哈尔滨
手机:18945046668
积分:6964
]
回答时间:2009-09-24 17:53
薛建强
您的权利是可以得到法律的保护的。您和对方之间是雇佣与被雇佣关系,您的伤作为雇主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