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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经济纠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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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1934什么是编号?

民事经济纠纷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是广西南宁本地的,五月份初我在一个投资理财公司签了一个协议,一式两份.是份炒股炒外汇的投资协议.委托期限是半年的.结果昨天我要求看账号的时候,已经发生严重亏损了.投资公司居然希望我继续入金补充......我是否可以申请仲裁委员会维权呢? 根据之前的协议,他们已经违约了.超过了止损额度等等..........

补充说明:
谢谢楼上几位的热心回答,这份协议是约定有仲裁条款的,选择的是南宁仲裁委员会.这份协议有设置违约金额的,违约金额不低于本金.有设置止损额度的,乙方(投资公司)必须控制甲方(我)亏损在30%以内,当亏损到达25%以上时,乙方必须通知甲方,并有甲方决定是否继续委托..................结果我要求看我的账户时已经亏损到45%,已经是严重亏损严重违约了.而乙方(投资公司)却希望甲方再入一笔钱进去,说保证把之前的赚回来............我当然是不可能答应的.明天我再去和投资公司沟通下,看看他们这么回答和处理,我再决定要不要去仲裁委员会维权.
咨询者:fa247307广西
[咨询时间:2011-06-29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贾金勇律师
[地区:北京-宣武区
手机:18910398833
积分:51451
]
回答时间:2011-06-29 10:28
贾金勇
如果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约定有仲裁条款,可以到约定仲裁仲裁机构仲裁,否则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6-29 10:40
魏国鹏
投资人作为你的受托人损害了你的利益,你有权申请仲裁委员会维权,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许娜平律师
[地区:天津-塘沽区
手机:13920517351
积分:6455
]
回答时间:2011-06-29 14:04
许娜平
如果有约定仲裁条款的话可以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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