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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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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1432什么是编号?

农村房屋纠纷

96年买房,农民与农民之间,但一直未去变更宅基地户主,原自有宅基地为83年爷爷的名字,爷爷已死。

当时买房立有字据有证人,证人是当时村委会领导。

现卖房主想要回房,以土地法第六十二条一户一宅基地为由起诉。

请问该买房主怎么办?

咨询者:fa246765北京
[咨询时间:2011-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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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1-06-28 07:06
魏国鹏
卖方和买方的房屋买卖关系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该房屋的实际产权目前属于买方所有,爷爷去世了,他的继承人有义务协助买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买方有权要求他爷爷的继承人配合买方到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现在卖方想退回房屋属于违约行为,买方有权到法院起诉要求爷爷的继承人继续履行合同,依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麻增伟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811419086
积分:896
]
回答时间:2011-06-28 08:04
麻增伟
一般一户一宅是针对宅基地的申请而言的,若你们买卖双方都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村民委员会,同意你们之间办理变更手续的,买卖协议是有效的。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1-06-28 12:35
赵江涛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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