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同属于一个劳务公司,为几句口角,一个木工拿着锤爬到塔吊上把塔吊工的胳膊打断后逃跑,虽然已经报警,但伤者伤势很严重,这时劳务公司应该承担怎么样的责任?如果起诉劳务公司合理吗,现在伤人者已经逃跑,公安局虽已立案,可这些费用现在该有谁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