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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家中触电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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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121075什么是编号?

农村家中触电事故责任

事件:

2011年6月25日早上7点,死者在家中意外接触到裸露电线触电身亡。

用电线路情况:

1、家中没有安装漏电开关

2、供电所电箱内:变压器下线只经一漏电开关(已坏)试验按钮失灵,按下不能完成正常检测功能,即现在电路状况为:变压器——无效漏电开关——用户当事人!老百姓的人身生命安全得不到任何保障,三级安全保障安全用电没有得到落实!

死者简介:

女,37岁,爸妈均去世,有兄弟姐妹,公婆均在,遗留一男孩12岁,老公建在!

供电公司态度:

我们的漏电开关是保护我们的设备的,不是保护人的,你们去法院起诉我们,我们接受所有法院的裁判,并承担相应责任!

家属:

当地习俗尽早入土为安!

家属原由:

1、既是家中安装漏电开关有效期也是1年,老百姓根本不具备安全安装电路的实际操作,供电公司一年后没有定期回访用户、做好安全用电宣传、加强老百姓安全用电意识,

2、电力部门没有尽到最设备、线路和用户安全监管责任,设备老化一直没有及时更换,设备短缺没有做到从变电器到用户的三级安全保障,如果他们能尽责,既是家中设备失灵,用户上层线路还有三级安全保障,这样可以更好的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解决:应该起诉谁?起诉是否有利?结果如何?谢谢!

电话:15335132885

咨询者:fa246387江苏
[咨询时间:2011-06-27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林均律师
[地区:浙江-台州市
手机:13205761857
积分:735
]
回答时间:2011-06-27 06:14
林均
请委托当地律师处理,初步意见,电力局有点责任
唐康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5543140357
积分:7288
]
回答时间:2011-06-27 06:39
唐康
聘请当地律师代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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