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被十来个人殴打,一人手持木棍,一人手持铁棍上来就打我,殴打约15分钟,最后逃跑,领头的是我家隔壁的邻居,我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导致我头部有一个3cm的伤疤,腰t12横突骨折,眼青,鼻子肿,手上有青肿,我要求法医鉴定,能不能构成轻伤。
我要求他们负刑事责任,他们的行为是否构成了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