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弟弟和妹妹的说法均不成立,应该按照《遗产分配协议》的约定各自承担责任,你弟弟在协议上是签字的,应该承担保管8万元的义务,你妹妹承担保管10万元的义务。
2、上述财产属于你父母的遗产,你有权要求你弟弟妹妹依法返还。应该到法院起诉解决,要求继承遗产。
2、上述财产属于你父母的遗产,你有权要求你弟弟妹妹依法返还。应该到法院起诉解决,要求继承遗产。
母亲在世时原本由母亲兄妹三人一起约定遗产按三分之一分,但只是口头无书面,妹妹说母亲老年痴呆。
母亲去世后﹙父还在﹚他俩通知我把黄货分了,并签订一份遗产分配协议。
协议第二款:母亲去世后遗留的拾捌万伍仟元,该款暂由妹妹保管﹙妹妹原保管的拾万元人民币继续保管,弟弟保管的捌万元人民币应在08年2月15日前移交给妹妹保管《注:后添加弟弟共管》,保管费用不得占为它用﹚。
兄妹三人在该协议上签了字。
现在问题是:1、弟弟说:他从来没有收到保管捌万元人民币。
妹妹说:08年1月8日弟弟提出要将保管的捌万元人民币提现买基金,9日弟弟拿着保管支票,妹妹提供密码身份证一起在银行提现,银行签字手续是妹妹,弟弟同时将取出的5万元人民币买了基金,另3万存了银行﹙开户是弟媳名字﹚,同日、同时、同一银行。
2、08年3月25日妹妹将保管的拾万伍仟元人民币以父亲名开户并存八该帐户,同时将该存折、密码、身份证交给弟弟。然后弟弟说:该款是父亲给的,却没有旁证可以证明。
3、遗产是指父母死亡后存在的财产。协议明确拾捌万伍仟元人民币是弟妹共管,不存在赠予,是否应属遗产。如果行,你愿作我的律师吗?留下你的联系电话。谢谢!钱先生。


